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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律师行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365备用网 日期:2013-09-05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行业得到迅猛发展,律师队伍也不断壮大,执业律师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正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律师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一、我市律师行业基本概况

《律师法》颁布实施后,我市律师行业自律组织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律师行业的自律作用正逐步得到发挥。现已基本形成以《律师法》为核心,律师执业、律师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与行业规范相配套的管理体系。律师形象越来越好,律师社会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律师积极承担社会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事实证明,我市律师行业正在逐步走向成熟。去年,有2家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律师思想政治观念弱化。个别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违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在诉讼中为了打赢官司,拉关系、找门路;有的律师不遵守执业操守,甚至发生违法行为。这些现象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律师队伍的声誉。

(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不规范。目前,法律服务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种不正当竞争苗头日益显现,除律师、法律服务者内部的不正当竞争外,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也屡有发生。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会上冒充律师收案,在受理律师投诉中,经常会收到对冒充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

(三)律师行业发展不均衡。从目前看,律师业的整体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的需要。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较快,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占总数的比例有了很大提高,但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律师人数较少,仅有12人。律师业务总数从总体上变化不大,仍以诉讼业务为主,法律顾问和非诉讼业务保持增长,但非诉讼业务在律师业务中的比例较低。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四)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水准有待加强。少数律师执业道德缺失,执业思想不端正,有的收费不办事,有的对当事人敷衍塞责,有的搞不正当竞争,有的热衷于办“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正义的理念淡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比较严重。

(五)律师事务所离规模化、专业化方向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专业分工粗犷,短期行为突出,没有长远规划,所际之间、人际之间缺乏分工协作,整体效应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执行力不够强,导致律师事务所管理人产生应付思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律师服务业的主管部门,肩负着管理律师和监管法律服务市场的重要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在拓展律师法律服务空间、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提升律师社会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律师队伍无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还是作风上、纪律上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律师队伍建设要实现“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目标,还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进而形成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二是律师事务所缺乏凝聚力,内部利益分配不平衡。从事务所内部利益分配方面来看,每个律师都有趋利的本能,利益分配上稍有不公或稍有倾斜,就会损害部分律师的利益。这种情形若长期存在,就会使律师在无法寻求利益平衡的情形下选择离所,另觅出路。三是个别律师社会公信力下降,执业道德水准有待加强。个别律师以及个别律师事务所不是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等正常的手段进行竞争,而是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方式进行竞争,这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还极易造成司法腐败。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要强化各级律师管理工作人员责任,按照工作职责,明确管理责任,增强执行力,指导县(区)司法局抓好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形成市、县(区)两级管理网络。要建立健全律师管理工作制度,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台相应管理制度,逐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沟通联络,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力度,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要做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重点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情况、遵纪守法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内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切实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并将律师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纳入考核内容,切实提升律师管理工作效能。

(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要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定期组织业务讲座、执业交流、执业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律师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力度。完善律师不良记录查询与通报制度,完善律师监督体系,对律师法律服务进行有效监管,督促律师诚信执业、依法执业,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加强对律师办理案件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服务质量评查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业务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执业公示等制度,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有关诚信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行为,不断完善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管理制度,提升律师行业诚信建设水平。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督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执业,结合我市律师行业实际情况,调整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有效拓宽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并依法监督整改。

(三)加强党建和文化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结合律师行业特色,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完善律师党建工作的组织体系,创新和丰富党建活动载体,重视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律师入党,提高党员在律师队伍中的比例,发挥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指导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律师事务所主任赴外地学习考察,开拓视野,学习外地律师行业管理经验、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探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意识,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着力培养高素质律师。积极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扩展律师队伍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律师文化在定位、导向、凝聚、激励、约束和协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律师团队意识、协作意识,增强律师的职业认同感、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为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哈尔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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