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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2016年度预算公开
365备用网 日期:2016-02-17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部署,研究确定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的重大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

(3)组织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7)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8)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的措施。

(9)组织协调涉法涉诉信访督查工作。

(10)督促落实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抓队伍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和市直政法部门中层班子正职干部任免、调动审核的职能。

(11)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大局。

(12)承办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政法委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含法学会。内设干部处、办公室、警风警纪督察室、机关党委、纪检组、宣传教育处、调研处、执法检查监督处、涉法涉诉信访督查中心、综合处、指导处、流动人口管理处、信息综合处、协调督办处、案件指导处、法学会办公室、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依法治市办公室等18个职能处室,局以上干部9人,处级干部39人,科级干部20人,工人4人,在编人数72人。

二、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见附表

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决算及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按照哈尔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2016年度我部门预算安排因公出国经费0元;公务接待经费6.75万元,其中按定额管理的其他公用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1.75万元、法学会业务安排的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62.25万元,其中公车购置0元,公车运维62.25万元。2015年度我部门预算安排因公出国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6.51万元 ;公车运维119.45万元。实际支出因公出国经费1.5万元,系法学会1名同志随中国法学会出访台湾费用;公务接待0.8万元;公车运维87.5万元。

今年我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较上年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维的预算安排是根据部门在编人员数量的百分比自动生成,今年我部门有人员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安排也随之增加。

市委政法委机关预算支出说明

市委政法委机关2016年市财政局共拨款1971.52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1971.52万元。(基本预算支出1164.46万元,项目支出807.06万元)

基本预算支出:1164.46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预算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42.12万元,工资性支出486.49万元,单位医疗支出97.4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2.02万元,车改交通费支出56.26万元,离退休费支出158.04万元,提租补贴支出99.52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2.26万元,职工教育费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2万元。

项目预算支出:807.06万元。主要预算支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创建社会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学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略高于上年,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市委政法委负责我市的依法治市工作,相关人员及经费随之增加,造成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近200万,主要用于涉法涉诉新迁办公楼需要维修改造、安装安检、监控等设备。

2015年度我部门综治专项经费413万元列入绩效考评,绩效目标:推进“3531工程”和“强基工程”建设,深化“平安哈尔滨”创建,确保全市平安和谐稳定。项目完成情况:全市综治创安组织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机制保障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平安建设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评价结果为有效。2016年我部门绩效项目有两项:综治专项经费227.8万元,绩效目标为:深入推进“强基工程”建设,深化“平安哈尔滨”创建,确保全市平安和谐稳定。涉法涉诉信访中心新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280万元,绩效目标为:完成涉法涉诉信访中心新办公楼的维修及改造。

2015年我委政府采购预算561.3万元,实际支出416.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1.3万元,实际支出15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置的购置;工程类采购预算400万元,实际支出258.7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资金。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6.8万元,涉法涉诉信访中心办公楼维修改造经费280万元。目前,我委国有资产总额123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9.5万元,固定资产669.8万元,公务用车3辆,价值141.9万元。

2015年决算中我委因公出国1人,支出1.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车保有量仍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约98人,总计支出0.8万元。

附件1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拔款收入

1971.52

一、一般公共服务

1611.94

二、事业收入

二、公共安全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

五、结余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158.04

七、医疗卫生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201.54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

十八、其他支出

收入总计

1971.52

支出总计

1971.52

附件2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20136

行政运行

698.05

2013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07.06

20508

培训支出

9.42

20805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8.04

21005

行政单位医疗

97.41

22102

住房公积金

102.02

22102

提租补贴

99.52

合计

1971.52

附件3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万元

类别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486.4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8.11

医疗保障

97.41

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30.5

印刷费

2

邮电费

9

差旅费

3

维护费

5

会议费

3

接待费

1.75

职工教育费

9.42

工会经费

12.56

福利费

13.19

公车运行维护费

12.25

其他交通费

56.26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96

取暖费

33.06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休费

9.25

退休费

148.79

奖励金支出

0.32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60

住房公积金支出

102.02

提租补贴支出

99.52

项目支出

党员活动经费

2.31

综治经费用于培训支出

40

法学会业务经费

40

涉法涉诉信访中心新办公楼维修改造及安检、监按

280

信访中心工作经费

47

副市级领导外出考察费

2.4

综治专项经费

367.80

下派第一书记驻村经费

2.55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

20

处非专项经费

5

合计

1971.52

附件4

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市委政法委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

205

教育支出

20510

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2051001

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

2051002

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

……

……

……

……

……

注: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附件5

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市委政法委 单位:万元

类别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

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休费

……

项目支出

……

……

合计

注: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附件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安排数

备注

合 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6.75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62.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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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哈尔滨市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