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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委预算公开
365备用网 日期:2015-03-20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

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预算信息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部署,研究确定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的重大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

(3)组织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

(7)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8)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的措施。

(9)组织协调涉法涉诉信访督查工作。

(10)督促落实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抓队伍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和市直政法部门中层班子正职干部任免、调动审核的职能。

(11)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服务全市科学发展大局。

(12)承办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政法委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含法学会。内设干部处、办公室、警风警纪督察室、机关党委、纪检组、宣传教育处、调研处、执法检查监督处、涉法涉诉信访督查中心、综合处、指导处、流动人口管理处、信息综合处、协调督办处、案件指导处、法学会办公室、法学会学术交流部等17个职能处室。

二、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见附表

附件1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部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拔款收入

1561.29

一、一般公共服务

1305.08

二、事业收入

二、公共安全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三、教育

四、其他收入

四、科学技术

五、结余

9.69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127.65

七、医疗卫生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138.25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

十八、其他支出

收入总计

1570.98

支出总计

1570.98

附件2

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部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20136

行政运行

577.53

2013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02.4

20508

培训支出

56.84

20805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7.65

21005

行政单位医疗

68.31

22102

住房公积金

63.31

22102

提租补贴

74.94

合计

1570.98

附件3

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

部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万元

类别

类级科目

款级科目

预算数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410.85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93

医疗保障

68.31

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费

30

邮电费

8

差旅费

3

维护费

3

会议费

5

接待费

1.51

工会经费

9.4

福利费

9.86

公车运行维护费

64.45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6.9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离休费

8.27

退休费

119.38

奖励金支出

0.2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0.25

住房公积金支出

63.31

提租补贴支出

74.94

项目支出

综治专项经费

413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经费

25

法学会业务经费

50

副市级领导外出考察费

2.4

信访中心工作经费

52

处非专项经费

15

职工教育费

培训费

7.04

综治经费用于培训支出

培训费

49.8

综治经费购置费

办公设备购置

45

合计

1570.98

附件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安排数

备注

合 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6.51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119.4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119.45

2015年市委政法委机关预算支出说明

市委政法委机关2015年市财政局共拨款1570.98万元。

2015年预算支出15万元。(基本预算支出918.78,项目支出652.20万元)

基本预算支出:918.78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预算支出:行政运行支出98.94万元,工资性支出415.78万元,单位医疗支出68.3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3.31万元,车改交通费支出57.57万元,离退休费支出127.65万元,提租补贴支出74.9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4.7万元,职工教育费7.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4万元。

项目预算支出:652.20万元。主要预算支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创建社会管理综合试点工作、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学会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哈尔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技术支持:哈尔滨市信息中心